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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恶性价格竞争的误区

2001-01-23 来源:光明日报 吕俊涛 我有话说

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,企业竞争经过80年代中后期的质量竞争,到90年代初的品牌竞争,近年来已逐步进入品牌淘汰战。企业为了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,几乎无一例外地选择价格竞争,甚至打大价格战。企业价格战有利于促使企业降低生产成本,对消费者有利,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。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,事实上,恶性价格战很容易导致企业恶性竞争行为的产生,进而造成企业无序发展,市场无序竞争局面的出现。因此,在新世纪之初,企业选择理性的竞争行为,无论对企业的生存,还是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,都有重大意义。

90年代我国经济告别“短缺”走向“过剩”,导致市场竞争加剧,加之外商的大举“登陆抢滩”,我国市场已成为竞争最激烈的市场之一。而我国企业尚未积累足够的市场创新能力,只能以最原始的价格竞争手段占领市场。曾几何时,长虹彩电大幅度降价,彩电行业纷纷跟进,导致了激烈的价格战,并迅速蔓延到其他行业,像微波炉、VCD、汽车、绒制品等。而历来采取高价位的外商也开始降价,如POS商业系统、收款机IBM“小银龙”、NCR的7445等产品价格大幅降价,美、韩等国新闻纸商低价向我国倾销,价格战持续时间之久,是人们始料未及的。

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的价格战有一个特殊的现象,即在发达国家,价格战的发动者往往是弱者,强者为了避免市场份额损失而被动应战。因为业内市场格局稳定,即使发动价格战,掠取份额也不会太大,还不如维持既定市场份额的利润水平。而我国不少行业则是强者———市场领导者率先发动,因为市场格局不定强者就可采取价格战,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。当劣势企业原本不多的市场份额被挤占后,就会加剧降价,巩固来之不易的市场阵地,从而导致恶性价格大战进一步加剧。

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主要内容,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价格的指示器来发挥作用的。适度的价格竞争是市场的活跃剂,而非理性的价格竞争则是抑制剂,不仅增加市场的交易费,而且使供需失衡,产品比价体系遭到破坏,从而弱化市场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功能。

从较长时间看,任何降价竞争方式的选择都必须以成本的降低为前提。也许在短期条件下,一些企业为能占领市场甚至控制更大的市场,宁肯选择低于成本的销售价格,但打败竞争对手以后,倘不能推出新产品,就会把价格恢复到原先有利可图的水平甚至为了维持低价,过度降低成本上,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。这样,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肯定会受损,也使企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。

在市场风云变幻的条件下,企业要在竞争中取胜,除了能正确处理知常与知变、尽知与先知、知己与知彼的关系外,应选择理性的竞争方式,充分发挥内力与外力的作用,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内生力量,在产品品牌、质量、成本上做文章。品牌是企业形象的缩影。企业应当树立品牌意识,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;把握品牌的主次关系,以形成多价位、多档次、多系列、多品种的品牌结构。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,也是树立品牌的基础。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,就必须树立质量竞争意识。今天的消费已进入个性消费、服务消费、感性消费时代,人们对价格的敏感性逐步减退,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对物的消费而获得高层次的精神需要的满足。无疑,注重产品的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,是至关重要的。成本是企业竞争的内在因素。但一味强调降低成本是不可能的,应强调适度成本,也就是说成本投入是不可少的,包括企业技术改造投入、研究开发投入、人力资源投入、广告宣传投入等。为此,企业必须在技术改造中加强创新,争取以创新产品获得市场份额。

不断创新是竞争制胜的关键。为此,我国企业必须在技术、产品、服务、营销网络、经营观念、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,以保持企业旺盛的竞争力;必须根据产、供、销技术的变迁和市场的变化,调整企业组织、企业经营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,进行管理创新,以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并增强企业活力;进行制度创新,以扫除制约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障碍,推进产权关系的“层次化”、“多元化”和企业财产“法人化”,使企业的运行“市场化”。

价格竞争从来都不是唯一的市场竞争手段,更不是最好的竞争手段。企业应当下功夫培育和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,从而走出恶性价格竞争的误区。比如,可考虑增强广告、服务等外在因素的竞争能力,实施文化营销策略,利用文化造势,传播企业文化,扩大企业影响,通过开展各种公益促销活动,“借风行船”提高企业知名度;加强售后服务,使服务超过顾客的期望值,从而在心理上赢得顾客;抓好成本、资金和质量管理,促进管理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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